刘俊英: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7-29 20:55:07  作者:杨舒涵

有这样一位年轻法官,从事审判监督工作6年来,忠于职守、认真严谨,凭借法官的责任与担当、青年的朝气与勇气,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昂扬奋进,用奋斗的青春镌刻出心中神圣的天平。

她就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一级法官刘俊英。

2016年,刘俊英进入自治区高院,为了尽快融入审判环境,她就像是“铆”在了单位,厚厚的大部头法律书籍基本上都被她“啃”了一遍,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训练很快让她成为多面手。

如何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刘俊英时常思考这个问题。“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了结案而结案。”刘俊英说,这是她找到的基本方法。

陈某和薛某是多年好友,两人一起来新疆打拼做生意,互相帮扶,感情深厚。然而一次,薛某向陈某借钱用于周转过程中,两人因为还款数额发生争执,赌气闹到法院,案件前后经过8次审理,仍没有达成一致,最终案件到了刘俊英手里。

接到案件后,刘俊英先对双方情况进行了解。

“虽然对还款事宜有分歧,但两人对彼此的评价都很中肯,这证明多年的兄弟情谊还在!”刘俊英决定分别做两人工作,听他们讲个人奋斗史,“点题”两人最困难时的相依为命。谈到过去的交情,两人都沉默不语,最终在刘俊英引导下,两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这场长达几年的借款纠纷案尘埃落定。

“法官帮我们把账算清、事说开、理说明,多年的兄弟感情重归于好……”7月3日,陈某在电话中表示,两人现在已冰释前嫌,携手再合作了。

“小家安稳了,大家就和谐,人和人之间的矛盾少了,社会上的纠纷也就少了。”不仅仅就案件本身办案,刘俊英更关注案件背后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重建,以及案件带来的社会效应。在这种办案理念的影响下,她手中的案件基本上都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1月,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申诉至自治区高院。

杨某等人在乌鲁木齐某地段购买了一处门面房,交房时,却发现门面房内有个长长的通风道,和购房时的图纸不同,于是杨某等人拒绝收房并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开发商却辩称房屋不存在设计变更。

接到这起案件,刘俊英仔细查看购房时的图纸,请教建筑专家,不顾天寒地冻,顶着鹅毛大雪,和同事带着测量工具来到房屋所在地实地调查,经过现场测量,最终确定该门面房确实存在设计变更。

于是,案件被指令再审,最终杨某等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这是真把咱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啊!”刘俊英的办案过程,让杨某等人对法官的耐心、细心和专业赞赏不已。

除了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刘俊英还参与审判案例编写以及重大调研课题、调研报告、综合材料的撰写;起草审理指南、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很多工作都是她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

付出终有收获。这几年,刘俊英获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两次荣立三等功。

“干得越久,越能感受到‘司法为民’4个字沉甸甸的分量,不用心、不出力,就对不起它。”回忆起这些年审判监督工作的心得,刘俊英感触颇深。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