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讨论工资,否则就犯错了。”李巧玲是广东东莞一外企工程师,她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在新员工入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就强调,同事之间不能询问、讨论工资,否则可能会被警告、处分。律师指出,现行法律对薪酬保密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亦未限制将薪酬保密作为劳动合同条款。企业实行“密薪制”,应以规则透明为前提,充分保障员工知情权,不得夸大“泄密”的后果,并以此处置员工。(6月30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企业是否该实行薪酬保密制度”的话题多次受到关注。有员工将薪酬视为个人隐私,认为公司规定不公开、不打听工资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有员工认为,过度强调“密薪制”,公司出现老员工薪酬被倒挂现象,甚至“拉帮结派”,该制度成为维系“小圈子”的筹码。
围绕着“密薪制”,延伸出了很多问题:有的人因为在朋友圈晒工资条被辞退;有的人因为在群里发布奖金数额被企业处罚;有的人因为将自己当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告诉单位的同事,而被调离了工作岗位。在一些用人单位明确规定:职工不能讨论薪酬多少的话题,“密薪制”是企业的秘密,谁透露信息就要被处以相应的处罚。更多的企业为了确保“密薪制”的落实,在签订用工合同的时候,就将“密薪制”的内容写进保密条款里。
“密薪制”是企业尝试开展的一项管理制度。作为一种尝试未尝不可,从好的角度来说,“密薪制”有着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密薪制”导致的问题也是相当多的:比如,“密薪制”影响了大家的知情权,同样的岗位,同样的职务,同样的劳动,大家难道不能知道单位的薪酬是不是公平的?比如,涉及公平的问题,劳动价值是工资多少来体现的,大家付出相同的劳动量,收获了相同的业绩量,那么为何“工资不一样”?如果“密薪制”造成的是如此困扰,当然也是不公平的。
值得关注的是围绕着“密薪制”出现的企业管理“迷失心智”问题,一些企业和公司出现了老员工薪酬被倒挂现象,甚至“拉帮结派”。为了能“偷偷摸摸多拿钱”,一些职工需要和管理层搞好关系,和有决策权的人“成为朋友”,一心搞好关系,无心搞好业绩。这样的“密薪制”反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员工之间互相猜疑的愈演愈烈。
“密薪制”不是不可尝试,但需要法律法规的及时跟进。一个方面是,要给“密薪制”管理一个法律标准,例如其范围如何界定?一个方面是,要对“密薪制”的处罚范围给予明确,不能是“职工讨论一下就要开除”。总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需要及时给“密薪制”一个明确的说法,以便让“密薪制”活得明明白白,而不是稀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