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5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共立公益诉讼案件317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29371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43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介绍,5年来,新疆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9个法定领域,积极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卫生,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疆部署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老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保护“雪山冰川”“野生动物”“文物古迹”“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及“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5年来,三级检察院共立案779件,督促整改缺乏有效保护的文物古迹760处。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实行全流程查处、全链条打击,织密个人信息保护“法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