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主动优化行政立法程序,探索建立提前介入地方性法规起草阶段的工作模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地方性法规起草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基础步骤之一,对提高立法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地方立法草案的起草主要是以部门起草为主,但在工作实践中部门力量普遍偏弱,立法专业知识、立法技术能力、立法经验欠缺成为制约立法工作质效的瓶颈之一。
《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自治区2022年重要的文化润疆领域立法项目,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条例》立法项目,改变过去的工作方式,由被动等待审查转变为提前介入指导起草,协助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完成草案起草工作。主动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召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专班共同研究讨论《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逐条研究、分析、协商、讨论,对标上位法以及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政策,聚焦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导向,以增强制度措施的必要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为价值遵循,紧紧围绕自治区公共图书馆实际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于上位法有据且具有现实可执行性的《条例》送审稿。
由立法审查部门提前介入立法起草阶段的工作模式,有利于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科学立法工作格局,有利于保障起草工作保质按时完成,有利于指导起草部门法律工作者熟悉立法工作流程、了解立法工作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有利于凝聚集体智慧、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