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依法“教”你诚信做人 要听!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6-30 19:07:05  作者:凌星宇

“早知如此我就该主动履行判决,现在上了失信黑名单,生活实在是太不方便了……”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向法官申请撤销失信惩戒措施后,被执行人韩某不好意思地说。

案件回顾

几年前,韩某向魏某借款70000元用于经营活动,后魏某多次催要未果即诉至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魏某向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韩某无动于衷,甚至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随即冻结其银行账户,同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韩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并多次前往其家中寻找,但韩某并未给付相关执行款项并销声匿迹。

2020年12月,执行干警依法将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韩某被纳入失信名单后,起初抱着侥幸心理,但随着时间推移,“失信”对其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出行产生的严重影响越来越明显——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购买飞机票、高铁及动车票,无法从银行贷款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几乎让韩某寸步难行。

网络图片

今年年初的一天,锲而不舍的执行干警终于拨通了韩某的电话,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讲明失信对其造成的后果,并向韩某宣传诚信经营的理念,教育韩某要有诚信意识。最终,韩某主动联系魏某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执行干警对韩某的失信信息进行了修复后,韩某由衷地说出了文首的那句话。

法官提示

1.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到执行局或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自觉联系执行法官或申请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无履行能力的,要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并主动接受、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履行义务的,将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对被执行人失信信息进行修复,解除相关惩戒措施。

2.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间内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故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从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