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组织鉴定机构和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为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该案因双方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而引起,租赁物为占地1300余亩的大型物流中心,双方当事人对一审程序中鉴定机构作出的关于物流中心基础建设、配套宾馆、商铺的装修、停车场地坪等造价的鉴定意见争议较大。
为查明事实,明确损失情况,本案二审承办法官侯卫宁充分征求和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交由鉴定机构重新研究鉴定方案,并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以及鉴定人驱车25公里前往现场,对鉴定异议进行核对、测量、勘验。
双方对给排水工程使用的水管规格各执一词,侯卫宁请当事人联系挖掘机现场开挖地面,实地测量管道尺寸;双方对遍布租赁场地内的五个岗亭面积及使用情况说法不一,侯卫宁与鉴定人查看了每个岗亭并重新测量;双方对租赁场地上的宾馆、门面房的装修是由次承租人完成还是由本案当事人完成有不同说法,侯卫宁随机走访十余家商铺询问情况……面对种种分歧,侯卫宁与鉴定人一起在高温酷暑下连续作战8小时,逐一核对、勘验,确保最终勘验结果双方当事人都能认可,也为案件公正审理提供了详实证据支撑。
对鉴定意见依法进行审查,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审判的重要内容。此次现场勘验,是自治区高院民二庭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缩影,通过现场勘验,让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发表意见,更加细致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同时,鉴定意见的依据充分、鉴定过程的公开透明,更有助于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