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6月17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亮剑天山 春季攻坚”执行专项行动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共向10起案件中的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1297万余元,让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讲解领款流程、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并签名确认、发放执行案款……执行案款发放大会上,该院执行法官和法官助理有条不紊地为10名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太意外了,没想到你们用2个月时间就帮我们一次性要回了73万元工程款及3万余元利息。作为小微企业,我们最怕被拖欠工程款了,感谢你们公正、高效执法。”拿到案款后,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代理人邵某激动地向案件承办法官麦祖义表示感谢。
2017年,邵某所代理的建筑公司与新疆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新疆某公司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讨要多年未果,将新疆某公司起诉至天山区法院。法院判决后,新疆某公司依旧不履行已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今年3月,邵某向天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在案件承办法官麦祖义的多方协调下,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3月,乌市两级法院启动为期4个月的“亮剑天山 春季攻坚”执行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行动中,天山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克服重重困难,为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倾注了大量心血,共拘传被执行人300余人,集中腾迁6次,集中对20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全面查找。
天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冯疆桦表示,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持续提升执行效率,让依法执行“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