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以科技创新引领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
马兴瑞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就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引领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新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力量。科技力量是科技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新疆坚持深化与科技部、中科院和深圳市“四方合作”机制,全力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在南北疆优化布局国家级高新区,推动自治区级高新区提质增效,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性需求,围绕干旱区资源利用、荒漠化防治、种质创新等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棉花、风力发电等领域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聚焦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纺织服装、光伏硅基等重点产业基础软硬件、零部件和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在农业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物理学等领域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家实验室的创新基地,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不断厚植创新沃土、增强创新后劲。
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新疆认真对标先进省区市,重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建立各级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强化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
推动科技惠民行动走深走实。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新疆坚持所有改革发展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赋予增进团结、反对分裂的意义,推动创新创造活动与民生改善需求紧密对接,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深化科技惠民行动,推动社会安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实施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科普重点工程,进一步强化科学普及和科技供给,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新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持续深化科技管理机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不断提升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赛马”等,提升科研产出实效。推进科技领域法治化建设,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用好国内国际科技资源,积极推动“组团式”科技援疆,加强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科技互惠合作,吸引更多创新资源向新疆聚集,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势能。
激发释放科技人才动力活力。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新疆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用好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实施“新疆科创计划”“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等,着力培养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转型、带动学科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强人才服务保障,落实科技奖励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建立科研工作时间保障机制,千方百计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人的创新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培养严谨求是的科学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创新引领发展,科技成就未来。新疆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不断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