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送锦旗 咋回事?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6-03 11:09:22  作者:赵福 李蓉

5月25日,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败诉”方将一面印有“急民所急 务实风范 为民排忧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和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郑海军手中。

法官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为表谢意赠送锦旗的情形屡见不鲜,但被告赠送锦旗的情况却不多见,这是怎么回事?

陈某系和田某商贸公司(以下称该公司)员工,2018年12月,因在一次外出施工时不慎摔伤致残,未得到该公司相应的赔偿。陈某向和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今年3月,陈某将该公司起诉至和田市人民法院。

4月,该公司负责人韩某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又将陈某起诉到和田市人民法院。

办案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认真分析案情后,结合当事人双方利益牵系、连襟关系等因素,决定运用法律规定和血脉亲情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法官用一个多月时间,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从情、理、法多方面反复和当事人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被法官的耐心、用心、用情的工作态度打动,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当场向陈某支付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3万元,剩余60万元约定分两次支付。

“我支付了10元诉讼费,还赔了70多万元的赔偿金,但这官司我输得心服口服。法院法官不辞辛苦、不厌其烦地一遍遍给我们释法讲情说理,不偏不袒,是一片公心地为我们解决矛盾、调和关系,所以感谢!”当事人韩某说。

编 后: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小小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深深的感谢,更是对法院着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赞赏。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