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5月3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新疆法院近三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自治区高院少年庭(研究室)庭长(主任)张晓彤介绍,近年来,全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加大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力度,用心用情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报显示,2019至2021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4.3万件,民事案件多为家事矛盾,其中,79.92%的案件实现以调撤的方式结案。从刑事案件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及犯罪人数均呈逐年下降态势,犯罪类型呈现出多样化。从犯罪年龄看,16周岁以上的占绝大多数;从犯罪形式看,呈现团伙化特征;从受教育程度看,呈现低学历化特点。
据悉,三年来,全区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寓教于审”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新途径,坚持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和庭后“帮助”有效衔接,挽救了一大批未成年犯,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新疆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改革创新,打造专业团队,做好司法延伸,积极探索保护更严密、参与更广泛、特色更鲜明、成效更显著的少年审判新机制,用热忱与激情、智慧与汗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司法的“美丽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