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0年6月5日下午,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出现大风天气,风力七级。该县某村村民秦某干完农活回家,当其步行至本村二组主路南侧时,被路边林带一枝断裂(大风吹断)的白杨树树杆(粗约14-15cm,长约5m)砸倒,受伤昏迷。路人发现后报警,将秦某送至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为抢救秦某花费医疗费3736.28元。经鉴定机构鉴定,该树木断裂与该林带树木管理不善、生长势弱有因果关系。事发后,秦某的家人将该村委员会起诉至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请求村委会赔偿各项损失823 955.28元。
案件承办人表示,本案中村委会作为林木的管理人,应对其管理的树木实施修剪、加固、支撑等防范措施以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而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正是村委会对事发路段林木疏于管护,故村委会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秦某作为成年人,遇大风天气在路边行走,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受害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定由村委会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89670.86元。
#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