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监测数据造假须“道高一丈”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5-13 11:49:43  作者:李英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继续在全国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知对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为了获得第一手污染数据信息,实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动态,准确评估环境污染整体状况,制定调整环保决策规划,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在很多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了自动监测设施。这些数据的掌握对监管部门加强企业监管,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优化调整环保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想方设法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以逃避监管。如有的企业把监测设备进样管线插入稀释或调配好的达标水样内,有的利用软件修改监测数据,有的则向监测设备采样头吹送相关物质稀释污染物或向废水中添加稀释物质……这些不法行为,使得自动监测设施沦为摆设。

环境监测数据一旦造假失真,不仅会让企业在虚假数据的掩护下不加节制地排污,加重环境污染,而且会误导监管部门的决策和环保应对,给环境保护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可以说,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也是一种特殊的污染,会让环保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为了重拳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行为,从2021年开始,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就联合开展了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开报道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全国共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70起,合计罚款4900余万元。在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下,一些企业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不过,随着监管的趋严和打击治理力度的加大,一些企业针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时往往使用一些“反调查措施”,这使得数据造假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难度也不断加大。排污单位弄虚作假“魔高一尺”,就要求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时必须“道高一丈”。

为了积极回应公众对呵护“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的期待,不断提升环保治理能力,今年三部门继续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此次通知明确要求,要保持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案件中出具比对监测报告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这展现了政府部门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也让专项行动形成了长效机制,形成了高压态势。

同时,通知特别强调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的能力;落实执法联动,巩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完善办案制度,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这有利于发现更多监测数据异常信息和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提升发现问题、打击犯罪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的合力,并确保打击犯罪行为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提升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打击能力,既能在具体监管过程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效惩治犯罪,排除干扰,“拨正”数据,也能在更大范围内形成震慑警示效应,倒逼更多排污单位增强自律意识,守住底线,敬畏自动监测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排污行为。如此,自动监测设备受到的干扰就会越来越少,数据的准确率就会越来越高,也就越能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效支撑。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