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   发布时间: 2022-05-11 10:07:06  作者:

关于征集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按照中国法学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区域法治论坛承办工作安排,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由重庆市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2年11月上中旬在重庆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

(二)分论题:

1.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西部大开发

2.“一带一路”安全与合作机制研究

3.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研究

4.法治护航乡村振兴问题研究

5.西部陆海大通道建设的法治合作研究

6.西部地区绿色发展法治保障协同问题研究

7.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研究

8.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征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紧扣主题。围绕论坛主题参照8个分论题或自拟论文题目参与征文活动,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每篇论文字数应控制在5000~10000字。

(五)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体例统一。参照《中国法学》的规范格式。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名称+论文名称。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初评由新疆法学会研究部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进行。初评着重审查三点:一是严格政治把关;二是纳入参评的征文主题要在论坛主题及分论题范围内;三是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

(二)终评

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重庆市法学会负责对各省(自治区、兵团)法学会报送的初评材料进行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

四、论文报送

各地(州、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单位请于2022年7月27日前将征集的全部论文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新疆法学会研究部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法学会/xx单位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

电子邮箱:xjfxbjb@163.com

联系人:卫俊刚 电话:0991-2382260、18209910305

海沙尔 电话:0991-2382265、132090656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网络版:关于第十七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docx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