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连日来,我区各地纷纷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相关行业也纷纷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令人欣慰,但同时也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能只停留在这些特殊的日子,而应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共识。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机遇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激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为创新撑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也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要想让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变现”,让“知本”真正变为“资本”,必须要确保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让干事创业的人心无旁骛地投身创新的浪潮中自由搏击。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
客观地说,在经济欠发达的新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已注册多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库尔勒香梨,频频遭遇商标侵权,近年来,大量贴牌的假冒“库尔勒香梨”流向市场,使库尔勒香梨的品牌声誉受到较大影响。地理标志也好,专利发明也罢,都是知识产权的载体,是创新成果的呈现,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极为迫切和必要。
近年来,我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但是在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特别是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保护要跟上技术更新的步伐。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要强化法规化、制度化手段。近年来,我区相继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些举措表明我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也体现了我区力争以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释放创新潜能的决心。
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让我们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使专利思维、版权意识、品牌观念成为社会共识和价值追求,让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发挥激励创新、助推新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