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区从4月中旬起到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的涉诈骗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诈骗、收藏品诈骗、中奖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以房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乱象,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投诉举报。
智能化举报平台:扫描二维码,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举报电话:0991—5657110(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信箱:乌鲁木齐市仓房沟中路西二巷103号新疆公安厅刑侦总队(自治区公安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举报人可通过网上举报平台、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为确保工作效率,请切勿重复提交举报。
特此公告。
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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