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合格 孩子方能健康成长——做校园里的“守望者”②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04-11 16:10:40  作者:王晨 徐志康

今年2月,张红娟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教家长如何“依法带娃”。徐志康 摄

“只有学会接纳孩子和自己的不完美,才能明白自己需要学习什么、克服什么、改变什么。”3月31日,在第六期“红姐说法”微直播中,张红娟向家长们送上“家庭教育锦囊”——拒绝“完美主义”,方能远离焦虑。

张红娟是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也是沙湾市第五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学生和老师们都亲切地称她为“红姐”。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6年,其中11年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张红娟的“护蕾”情怀越来越深。

除了送法进校园,张红娟先后开设“红姐热线”“红姐云课堂”和“红姐说法”线上普法栏目,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以案释法,教会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中,张红娟经常接触形形色色的叛逆少年。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后,张红娟发现,叛逆和桀骜的面具后面,是一颗颗因“问题家庭”受伤的心灵。

张红娟利用业余时间报名参加了心理咨询导师培训,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延伸到案外,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迎接新生。

2020年7月,小义(化名)因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张红娟受理此案后,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环境、家庭状况。她发现,小义的父母监护缺位是导致小义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张红娟向小义的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加强对孩子的关心教育,引导孩子改正不足、走好人生路。

因当事人双方家长达成了和解协议,小义及其监护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沙湾市检察院依法对小义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一年。

经过跟踪考察,小义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在思想及实际表现上有良好转变。其监护人积极配合,亲子关系有了很大改善。2021年8月,沙湾市检察院对小义作出不起诉决定。

“疗愈涉罪未成年人‘心疾’,要从原生家庭找‘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张红娟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的宣传和督促。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明确提出,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包括“根据需要对涉罪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除了在给沙湾市各中小学录制的普法课件中,加入专属家长的“课堂作业”外,张红娟依托沙湾市检察院今年成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以检察开放日、主题培训等方式,倾听孩子的心声,引导父母“依法带娃”。

今年2月,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张红娟看到,涉案未成年人和其父亲关系非常紧张,双方甚至无法正常沟通。

在张红娟的协调下,该家长接受了家庭教育指导。

在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该家长在潜意识状态下渡过心理危机,释放了积压在心中的焦虑。

“我的心情很复杂,既生孩子的气,又很自责,我得先学会做合格家长,再去培养孩子,让他健康成长!”听到家长的肺腑之言,张红娟格外欣慰。

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是检察机关为“熊孩子”父母开出的一道处方,如何让处方更有效?探索之路还很漫长。


责任编辑:师雪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