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范围全面启动创建活动。
此次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切入点,以有效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方案》提出示范法院创建原则:坚持全区法院创建活动“一盘棋”思想,以司法为民理念贯彻法院工作全过程,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持续推进服务群众能力建设,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的需要。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方案》明确示范法院创建程序,包括组织申报、分中院推荐、复核审查、创建命名等步骤。其中,组织申报采用自行申报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充分征求本级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党委政法委及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意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参加创建评议,并向社会公示。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反映基层法院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全面展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