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乌鲁木齐人行道违停由交警部门查处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乌鲁木齐晚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16:39:32  作者:

4月1日起

乌鲁木齐市公安交管部门

将“接手”对人行道内占道停车的管理和查处

同时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对城市人行道违停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3月31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云台山街人行道入口被两辆违停车辆堵住。通讯员 宋孝敬摄

3月3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已发布《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人行道机动车辆违法停放行为行政处罚执法主体的公告》,对乌鲁木齐市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执法主体予以调整,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乌鲁木齐市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

4月1日起,乌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相关单位对乌市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与此同时,积极收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判中心城区停车矛盾较突出、停车需求急迫、符合设置条件的人行道路,通过合规合理的设置来进一步缓解和规范人行道的停车秩序。

据了解,当前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突出,导致行人通行不便问题严重,乌鲁木齐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严重阻碍交通,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临时停车,且对相关规定不熟悉的违停车辆,进行现场劝导劝离。通过劝导、劝离、教育、处罚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市民停车的守规意识,进一步规范乌市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有效提升人行道慢行交通服务水平。

目前,乌市在中心城区的商圈、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路段,已规划设置了不少公共停车场和人行道占道停车泊位,市民可以根据停车场的指示标志及人行道占道停车泊位的标线,规范有序停车入位、且方向一致。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满志明针对占道停车做以下提示:

首先是停车入位,即所有车辆须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车位内,车身不得超出泊位区域;

其次为跨线停车,即车辆须按一车一位原则停放,不可一辆车跨越停车泊位区域线,占据多个车位停放;

第三为逆向停车,目前人行道内施划的停车泊位分两类,一类泊位内同时施划了引导停泊方向箭头,车辆可按箭头指示停放,另一类仅施划有泊位,车辆须按泊位一侧沿线车辆通行方向有序停放;

第四是机动车占据人行通道停放,人行道内施划车位均已空出盲道及行人通道,车辆若在泊位以外行人通道内停车则被认定为违法停放。

在乌鲁木齐市黄山街人行道停车泊位上,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交警大队金石路中队中队长刘松疆电话联系车主,让其将车辆调整方向有序停靠。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4月1日起

人行道不规范停车将被列为违停行为

请在停车时

一定注意周边大部分车辆的停泊方式

规范停车入位、车头同向

不可碾压绿化带及盲道

以保障行人通行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