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十个严禁” 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11:41:18  作者:刘晓芬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十个严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十个严禁”涵盖了党的纪律的方方面面,为新时代政法干警提供了遵纪守法的行动指南和规范准则,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制度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关键举措。

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红线、司法为民的法治底线和拒腐防变的纪律防线,增强遵守“十个严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对党绝对忠诚,既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庄严的政治责任,也是每一名政法干警必须筑牢的思想红线。筑牢政治忠诚,就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对党忠诚的政治责任细化到人、具体到事,要以“首问之责”为抓手,深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责任田”。法院干警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要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展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要以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展现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要以敬畏法纪的严肃态度,确保决不逾越政治忠诚的思想红线。

筑牢司法为民的法治底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必须坚持人民至上,遵循民本思想,把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提升服务保障民生福祉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继承红色基因,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办事、公正办案的司法实践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响应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党和人民赢得更加伟大胜利和荣光的号召,深植为民情怀,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按下“快进键”,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让数字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筑牢拒腐防变的纪律防线。“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要对照先进典型,学习身边榜样,查摆问题,找寻差距,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好转;要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促使干警守住公与私、是与非、廉与腐的警戒线,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提升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要严守“十个严禁”,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拒绝请托说情打招呼及不正当接触交往,决不充当司法掮客,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决不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决不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决不逐利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让铁的纪律真正成为自觉遵循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向上向善,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