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对患病妻子不闻不问,咋办?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3-14 13:26:06  作者:王雅楠

案情

小李与小张2012年登记结婚,于2014年生育一女。因家庭琐事、工作压力,2016年,妻子小李精神抑郁,之后病情越来越重。2018年,小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自2016年患病后,小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独立生活能力,一直在父母家居住治病,由父母照顾。由于繁重的经济压力,丈夫小张自2018年4月后对妻子小李不闻不问。小李父母多次与小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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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官有话

本案为扶养费纠纷。法院认为,夫妻基于配偶身份在物质上和生活上应当相互帮助、相互供养,当然也包括在精神上相互支持、互相慰藉,遭遇危难时相互支援和相互救助。基于夫妻之间的该项法定义务,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即享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小李与小张系合法夫妻关系。小李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独立生活能力,并一直由其父母照顾,小张作为配偶应当承担扶助和供养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