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发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01 14:58:53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了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以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全文如下:

《自治区司法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帮助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直接指导下,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职能,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1次,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行政系统走深走实,引领带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推动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全年召开厅党委委员会议38次、厅长办公会10次、月工作汇报会10次,及时研究提出工作举措,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生根。

(二)充分发挥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疆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筹备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协调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积极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依法治疆制度,研究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3个实施方案,形成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新疆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地方立法,起草并提请自治区党委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着力发挥督察“利器”作用,推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调研式督察,筹备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会,推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突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代拟《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立法计划督促指导,紧盯立项、起草、调查研究、风险评估等重点环节,把好“入口关”“质量关”“效率关”,全年共审查完成6部地方性法规和9部政府规章。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完成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审查工作;围绕服务“放管服”改革,完成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审查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审查工作,并参与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工作;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成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改)、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审查工作;围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完成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审查工作,一批自治区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出台,为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1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其中备案登记161件,不予备案3件。开展4轮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协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推动实施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加强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自治区25个部门申请调整的权责清单1012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收集整理自治区各厅(局)和各地(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制定《自治区司法厅本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区分类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工作方案》,对于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放开至自治区行政区域;制定《自治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推进公证便民利民。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成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验收整改工作。加强调研督察,组织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实地调研,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会同财政厅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研究起草《自治区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方案》,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升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严把资格审查关,加大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执法考试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监狱内部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教育改造工作提质增效,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升。完善统一戒毒模式规范运行常态化机制,戒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区、地、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印发《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行政调解案件分析研判、信息数据月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快人民调解地方立法进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2021年,全区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7.4万件,调解成功率99.43%;排查矛盾纠纷14.6万件,预防矛盾纠纷2.2万件。

(六)谋新篇开新局,扎实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提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疆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组织召开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会议,成立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举办全区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骨干培训班。突出重点对象普法,组织2万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全疆近70万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指导意见》《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进一步夯实。组织召开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研究制定《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宏观指导。制定印发《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结对帮扶,推动重点法律服务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延伸。完善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库,召开全区涉外律师工作座谈会,举办“丝路英才”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提升全区涉外律师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公证改革。制定《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仲裁工作。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实现“零失误”。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社会信用归集共享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依法履责。

(八)坚持规范透明,强化公共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6条。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1988年以来现行有效政府规章111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100%。加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依法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609人;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完成7772名人民陪审员信息数据录入。

一年来,自治区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统筹推进依法治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欠缺;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结合还不够紧密;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还不均衡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党的领导。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贯彻。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把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对标“一规划、两纲要”以及自治区3个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组织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升行政立法质效。科学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聚焦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紧扣立法质量关键点,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快推进区地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释放综合执法效能。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加强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着力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强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六)聚焦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主线,深化平安建设。推进监狱(戒毒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落实社区矫正法和自治区相关制度,做好安置帮扶工作,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大调解格局,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