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2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疆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21年新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有关情况和经验亮点。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通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开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局面,为城市平安保驾护航。
2021年4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围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创新方法手段和治理模式,以街面、社区、单位、重点部位为基本防控单元,融合社区警务和社区网格,优化勤务模式,智慧布警、智慧巡防、智慧指挥、智慧安防,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方式方法更加多元,各类警情快速处置更加高效,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及震慑力、掌控力全面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截至2021年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等地40%以上的小区实现可防性案件“零发案”。
全区公安机关不断扩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覆盖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红庙子派出所和昌吉市公安局建国路派出所被评为首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我区有30个派出所被评为首批全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广大公安民警深化群防群治工作,叶城县“石榴大妈”、昌吉市“张喇叭”、阿勒泰市“雪都义警”等群防群治“名片”脱颖而出。各地不断增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市域协同防控,形成共建平安、共享和谐的良好局面。
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起,通过精准劝阻成功防止15301起电诈案件,有效避免经济损失9.89亿元。
2021年以来,全区户籍管理部门为疆外群众跨省办理身份证24.1万张,通过互联网为疆内群众办理身份证14.9万张,在全区各户籍大厅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办理户籍业务32.4万笔。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互联网+”等改革,全区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满意率不断提升。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949交通广播、新疆日报、新疆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通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