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一名旅客使用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准备在天津站乘车时被车站工作人员查获。该旅客交代,自己因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遂将过期的核酸检测报告涂改,企图在天津站进站乘车时蒙混过关。该旅客当日被天津铁路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理。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位旅客由于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便将原先过期的核酸检测报告中2022年1月12日的1月用蓝色圆珠笔涂为2月,显示为2022年2月12日。这份“早产”7天的变造核酸检测报告,自然逃不脱车站工作人员和警方的火眼金睛,当事人被行政拘留5日。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5日一点也不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公众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不能因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不应有的代价,同时也妨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
涂改核酸检测证明被拘留,这已不是第一起。时下,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上班族和打工者纷纷踏上回城的旅途。这起事件再次给节后春运敲响警钟,广大市民出行时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