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3起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支持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2-10 19:15:12  作者:郭玉强 李亚莉

新疆平安网讯 1月25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3起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依法判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支持了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的全部诉求,判令3名被告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共计8340.84元,并就非法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行为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初,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李某等人非法出售、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线索,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组成办案组,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查,2016-2018年期间,李某等人通过朋友介绍或微信朋友圈得知他人销售象牙制品后,出于猎奇心理购买象牙手镯等饰品用于个人佩戴或转卖。后被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查获,该局委托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等人出售、收购的象牙制品成分为非洲象或亚洲象所有。

据了解,亚洲象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非洲象、亚洲象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或附录Ⅱ。我国系上述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履行国际公约共同保护地球生态资源的责任。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立案后,并发布诉前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对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公告期满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未就本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李某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为维护生态资源保护的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请求法院判决李某等人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2021年11月16日,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调解,李某等人自愿与检察机关就公益损害事宜达成和解。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该院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月16日对和解协议进行了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经审查后,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说,这3起案件的办理是克拉玛依检察机关立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理念进行的有益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

今后,克拉玛依检察机关依法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追究赔偿责任,实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有效司法保护。以案件办理为基础,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促进辖区百姓对保护野生动物形成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切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