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帮助弱势群体上,我理应尽一份自己的力量。”1月21日,自治区政协委员、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振邦告诉记者。他连续担任三届自治区政协委员,今年最后一次参会的他依然是早早准备了两个提案。
三届履职经历“没有遗憾”
记者:连任三届自治区政协委员,您的切身感受是什么?
甄振邦:担任政协委员,是荣耀,更是责任。
记者:您还记得您一共提交过多少份提案吗?
甄振邦:我个人提交以及参与提交的提案一共有20余件,内容包括提升律师执业道德及素质培养,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记者:让您印象最深的提案的是哪一件?
甄振邦:是2021年参与提交的一份关于加快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提案。今年1月10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民政厅、新疆律师协会的推动下,新疆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记者:新疆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意味着什么?
甄振邦: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不仅提升了管理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而且为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搭建了沟通桥梁,加快了“僵尸企业”出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三届政协委员履职经历有遗憾吗?
甄振邦:没有遗憾。
关注弱势群体,解决急难愁盼
记者:您今年带来的提案内容是什么?
甄振邦:第一个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尽快制定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社保缴纳相关法律问题实施意见的提案;第二个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奎屯、独山子、乌苏及兵团第七师安全检查站四地合一、统一指挥的提案。
记者:为什么要关注破产企业员工社保问题?
甄振邦:2021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指出,要有效保护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各地区、各部门应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
我是专职办理破产企业清算的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会遇见一些企业破产后留下的难题。管理人面对破产企业职工的社保缴纳工作存在诸多困境:一是破产程序时间跨度较长,在此期间,破产企业通常缺乏足额缴纳欠付社保费用的能力,导致产生巨额利息及滞纳金;二是社保缴纳程序较为繁琐,须由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代收代缴,不允许职工单独补缴,只能待企业资金充裕后整体补足;三是破产程序中社保债权的申报主体,各地规定不一。
记者:针对目前职工不能单独补缴医疗保险问题,您的建议是什么?
甄振邦:部分地区的医疗保障部门则认为企业所欠职工医保、社保费用应当一并缴纳,职工不可单独补缴。这就导致管理人在处理单独缴纳职工医保、社保等相关操作方面举步维艰,职工信访问题严重。故建议医疗保障部门及人社部门允许破产企业根据职工实际需求、困难程度等情况,单独为个别职工先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
在甄振邦看来,作为一名律师委员,一定要在参政议政上花时间、花精力,认真走访调研。
甄振邦说:“政协委员要做的事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现问题,要给出合理的建议,并且建议一定要公正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