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凝聚保护合力,充分协同社会各方力量,用好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他们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为新疆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聚焦“三农”领域,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更好发挥“红色基因库”作用;开展“文物古迹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守护新疆“露天博物馆”;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这些举措,让群众既能遥望星辰大海,也能低头安心生活。
2021年12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技能实操培训中,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顺利完成水质ph值、大气PM2.5值、甲醛含量等项目的检测,技能加倍。
此次培训标志着该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是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在南疆地区建成首个标准化、规范化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后,新疆检察机关在北疆地区建成的又一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近年来,随着智慧强检的推进,新疆检察机关借力“黑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升级,使用无人机航拍还原被破坏环境全貌,通过快检实验室快速精准锁定关键证据,依托互联网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争当公益诉讼“监督员”。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这项新职责、新使命,新疆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关切、促进国家治理,在推动办案规模稳进、质效提升、结构优化、制度完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麦盖提县央塔克乡央塔克村村民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自己种的500棵杨树。经鉴定,克某砍伐的树木为农田防护林,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对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9月14日,法院判令克某补种杨树1000株,并通过地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守护好大美新疆的绿水青山,是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
自2020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2021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提升,共办理相关案件8112件。
为有效开展特色河流、自然保护地、自然风景区保护专项行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市等地检察机关与水利、林草部门召开座谈会,会签配合意见,并联合开展河流巡查工作,确保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此外,新疆检察机关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办理“飞线充电”(电动车随意充电)公共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主动介入“飞线充电”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莎车县人民检察院在“保障脚底下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5处窨井存在窨井盖缺失、破损等隐患,遂向该县相关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在1周内对所有破损窨井盖全部进行修缮或更换。
2021年7月,旅游博主李某某在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摆拍不雅照,亵渎烈士,皮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1月,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该案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赓续精神血脉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抓好专项监督活动各项机制的落实,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高质量、高品质发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买买提艾力·玛合木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