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鉴定环节调解成功,四年恩怨妥善化解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12-31 18:15:54  作者:李续群 桑伟军

新疆平安网讯 12月24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鉴定部门,化解了一起历经4年的农村建房合同纠纷。

2017年6月,王某以单包工形式承包了高某的富民安居房建设项目,约定同年9月20日完工,交工后结账。王某施工结束后,高某却未按约定支付建房款。

2019年10月15日,王某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要求高某支付剩余建房款2.01万元。庭审中,高某提出房屋尚未完工且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但也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高某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高某仍不服,提起再审,因不符合再审规定,再审法院驳回了高某的请求。王某依据一审、二审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扣划了高某的存款,但还有部分建房款未支付。

2021年4月,高某起诉要求王某赔偿维修整改未完工的涉案房屋产生的各项费用2.6万元,庭审中,高某申请司法鉴定,霍城县人民法院按规定选择了鉴定机构,并向鉴定机构详细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和鉴定部门共同给高某做思想工作,通过调解化解这桩持续多年的纠纷。

12月24日,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工程质量标准仔细查验了涉案房屋,向高某讲解了工程质量方面的专业问题,释明工程质量问题与施工瑕疵之间的区别,老百姓理解的质量问题多数属于施工瑕疵,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补救、赔偿。

在办案法官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的解释说理下,双方终于打开心结,愿意协商解决。高某放弃工程质量鉴定,并同意支付剩余建房款,王某也同意扣除其未完工部分的相应费用。至此,二人延续4年之久的建房合同纠纷,在申请鉴定环节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