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一厅十室”建设,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12-31 18:15:54  作者:王晨 古雪丽 王亚群 高梦鑫

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塔尔拉克乡库木墩村的麦某等人因劳务纠纷,来到轮台镇司法所求助。

轮台县法院驻轮台镇司法所诉调对接工作室法官热孜万·克依木了解得知,11月初,麦某等8人跟着包工头买某在一处蔬菜大棚建造工地打工,双方约定工资每日一结,每人每天220元。12月初,工程结束,买某却只支付了8人工资的一部分。麦某等人多次讨要剩余的2万余元工资,买某以人在外地为由,一再推脱。

“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麦某无助地说。

热孜万核实完情况后,与买某电话联系,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有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引导双方通过诉前调解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买某承诺在2022年1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麦某等8人的2万余元工资。

麦某担心买某不履行承诺,热孜万现场帮其申请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并嘱咐他今后务工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11月初诉调对接工作室入驻司法所以来,法官共调解案件30余起,进行司法确认20余件,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轮台镇司法所所长玛依拉·艾山说。

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今年以来,轮台镇司法所创新建设“一厅十室”,一厅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十室为心理咨询室、人民调解室、诉调对接工作室等,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建成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多元化解、速裁案件庭审等多项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窗口化”实体服务平台。

据悉,近年来,轮台县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为原则,搭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县各司法所创新建设“一厅十室”,健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今年以来,轮台县共建成“一厅十室”规范化司法所5个,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91个,25名专业律师在包联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服务,12名人民法官轮流到村(社区)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711名村级人民调解员轮值坐班,接待登记受理群众矛盾纠纷5696件。

轮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运转,让群众彻底告别了遇到矛盾纠纷“反复跑、难解决”的情况,实现了辖区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