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河北省霸州市进行了明察暗访。督查发现,霸州市严重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违规出台非税收入考核办法,向下辖乡镇(街道、开发区)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组织开展运动式执法,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引起企业和群众强烈不满。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12项收入。2016年,财政部专门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中央也一再强调要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置中央要求与相关制度于不顾,随意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比如,督察发现霸州市今年9月印发奖惩办法,违规提出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今年10月,为弥补财力紧张缺口,当地分解下达3.04亿元非税收入任务;11月,考核细则明确税收收入得分权重为20%,非税收入得分权重为80%。
由此看出,霸州市将违规获取非税收入制度化,通过奖惩办法、考核细则,倒逼乡镇完成非税收入任务。而且,年底突击的味道很浓。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仅是因为当地政府法治意识淡薄,通过“三乱”手段违规操作,也是因为当地不合理支出等原因造成财力紧张,于是通过非税收入缓解财力紧张。不过,这种大面积大规模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将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不仅给当地企业增加了经济负担,而且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不但抵消了助企纾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也影响到当地政府形象和法律公信力。为捍卫法律公信力,维护政府形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预算法》、《行政处罚法》、《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发挥杀一儆百的作用。
据报道,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截至12月16日15时,霸州市已经向22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款5472.82万元。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最终整改效果值得期待。退款只是整改第一步,此外,应该依法依规追责,让相关部门、责任人一个不少付出应有代价。整改效果应由企业评价。
要想防止地方政府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非税收入,必须把非税收入彻底关进法律笼子,由各级人大、审计、纪检、媒体、企业、公众依法进行监督。目前,国家对非税收入约束主要靠部门规章,有必要升级为行政法规甚至国家法律,像税收一样由法律来决定。我国税收征管相对规范,就缘于税收法定。只有把非税收入征管的决定权、执行权关进笼子,才能防止伤企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