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2月16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库尔勒交警大队”)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下简称“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简称“醉驾”)撞坏花箱的周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逮捕,并送往看守所羁押。
经过调查,库尔勒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发现,周某无证、醉驾“上瘾”已经是第四次了,他执迷不悟从未吸取教训,也未悔过自新,最终被依法逮捕,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第一次:2011年
2011年7月14日2时20分,周某无证、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库尔勒市交通西路永乐小区前路段时,未与前方一辆准备掉头的小型客车保持安全距离而相撞,执勤民警将周某送往医院进行血检,周某血液中检出酒精178mg/100mL,属于醉驾,因危险驾驶罪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第二次:2017年
2017年11月23日0时15分,周某无证、酒后驾驶证一辆小型轿车在库尔勒市巴音东路萨依巴格市场附近路段时,与前方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相撞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将周某送往医院进行血检,其血液中检出酒精228mg/100mL,属于醉驾,因危险驾驶罪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第三次:2020年
2020年3月28日,周某第3次无证、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库尔勒市光明路欢乐海岸停车场驶出,在铁克其路与团结北路交叉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送往医院进行进行血检,周某血液中检出酒精303.58mg/100mL,属于醉驾,因危险驾驶罪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处罚。
第四次:2021年
2021年11月29日7时37分,周某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库尔勒市天山路梨城小区前路段,因操作不当撞上道路中央花箱,造成车辆和花箱损坏的交通事故。市民举报后,周某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27mg/100mL,周某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