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宪法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执政兴国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把“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最高准则,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依据宪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因此,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决议》在深入总结建党百年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着重指出宪法在革命、改革、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明确党领导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提出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目标,强调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要意义,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坚强保障。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就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宣传、加强宪法教育、坚定宪法自信、推进宪法实施,提高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法律需要被信仰,宪法更需要被信仰。而要想使得宪法真正成为人民的信仰,就必须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切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护公民权利。在性质上,宪法是规定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根本法;在内容上,宪法是用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根本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坚定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职责,全体人民都要不断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实践认同、情感认同,坚决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系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副主任,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