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这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绩来之不易,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继续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新疆的绿水青山!”10月26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辉向伊犁州直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宣讲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对生态环境保护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到,这五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天蓝地绿水更清。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美丽新疆建设取得新成效。各族群众呼吸上了更加新鲜的空气、喝上了更加干净的水、吃上了更加放心的食物、生活在了更加宜居的环境中,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这让伊犁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倍感鼓舞。近年来,伊犁州检察机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托公益诉讼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机制,不断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方案。
“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伊犁州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起诉,恢复草原44773.5亩,恢复林地9236.84亩,督促治理水源地10个,清理、修复河道65公里……”伊犁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鹏雁用一组数据粗略概括了伊犁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近年来在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的贡献。
去年以来,伊犁州检察机关突出地域特点,开展保护伊犁河流域公益诉讼活动,严厉打击在伊犁河流域未办理合法、完备手续就开工建设,尤其是在河道非法采砂、采石等违法行为。对伊犁河流域的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开展监督,禁止非法开发建设行为,保护伊犁河流域的生态安全。
此外,伊犁州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辖区内非法养殖马鹿、山鸡、金雕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针对过度放牧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做到精准监督。
“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张辉要求伊犁州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重点工作,着力规范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变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书记员刘成珍说:“通过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作为检察人员,要切实发挥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责,保护好新疆的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更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