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用于保障公民在患有疾病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关系着公民的切身利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本医保制度已覆盖全民,为更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保障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山东某地虚报诊疗记录、虚构假病情,致使全村家家都有“脑中风”病人。这起欺诈骗保案例被曝光,受到社会关注。从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我国始终保持打击医保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但欺诈骗保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基金监管必须常抓不懈,才能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快,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随之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7.4亿人次,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5次。医院次均门诊费用达到324.4元,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次均费用也超过84元。随着人们需求增加,就诊次数、次均费用也在增长,医保支出逐年提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以万计,点多面广,分布在全国各地城乡。近年来,医保支付越来越便利,异地报销越来越便捷,互联网复诊、定点药店购药也能进行医保结算,种种因素让医保基金使用的频次越来越高、额度不断增加。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同时又要审核监管每一笔支出,管好医生手中的笔,确保每一笔支出花得合理、不浪费,成为医保基金监管的现实课题。
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人们的切身利益。我国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各地对基金监管采用全覆盖检查、飞行检查、部门联合监管等多种形式,并实施典型案例曝光、举报奖励制度。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为基金安全划定了“红线”。今后,还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升级改造信息化系统,“无死角”地查漏防冒,排查线索,重拳整治,彻底斩断欺诈骗保利益链,护牢守紧百姓的“看病钱”。
从曝光的案例也能看到,欺诈骗保现象涉及面更广、链条较长,因此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不能仅靠医保部门,还须发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利用各类先进技术,堵住“跑冒滴漏”,让企图欺诈骗保者不敢骗、不能骗。从行业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惩处到第三方审查、部门联合监管,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到个人守信,从奖励社会举报到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智能监控,多措并举、集聚众力,才能形成治理合力。更为关键的是,还应协同推进医药领域相关改革,提升医药领域信息化水平、基层人员队伍素质等,以及深化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健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等,为医务人员专心于合理诊疗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从源头上铲除欺诈骗保的土壤。
此外,有必要提醒每一位参保人,医保基金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健康权益的保障,不能外借或套取。所有人都要看好自己的医保卡,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防诈防骗的“防火墙”,合力守护居民医疗保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