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塔城地区乌苏市虹桥街道居民李某因琐事将韩某打伤,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均未成年,便组织包联的法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开展调解。
法官以韩某提供的住院期间的费用票据及司法鉴定书等为依据,为双方剖析事因,并讲解赔偿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9月初,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这场纠纷在家门口圆满解决。
“群众的事无大小”。2020年以来,乌苏市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方式,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多头跑’为‘跑一地’,“路上跑“为“网上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干部跑腿:矛盾纠纷主动寻
2020年4月,乌苏市西大沟镇种植户王某与吴某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3年。1年后,双方对于是否继续承包产生分歧:王某还想继续承包,吴某不愿意再外包。
西大沟镇司法所所长张健走访入户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便通过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邀请派驻辖区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现场说法,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
“这土地我不包了,我愿意给你支付违约金。”吴某同意支付违约金收回土地。就这样,一场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
2020年7月,乌苏市试行“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全面联系服务,全面知情掌握,全面有效化解矛盾”的工作体系。
“便民警务站(室)民辅警、平安志愿者等,都是矛盾的‘发现员’。干部们借助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困难诉求摸排及矛盾纠纷排查,第一时间化身‘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乌苏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曹修敬说,今年以来,乌苏市各级干部共排查矛盾纠纷670余件,化解率96.2%。
一站式解纷:矛盾有了“终结站”
今年8月,乌苏市民邴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乌苏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谢谢你们,没想到事情过了8年你们还能帮我解决。”邴某十分感慨。
2013年7月,邴某与乌苏市某村签订用地协议书,但在建设过程中,邴某占用了部分林地。事后,该违法占用土地部分的建筑被拆除,邴某与该村村委会产生矛盾。
乌苏市夹河子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立后,主动邀请双方协商,最终,邴某与村委会达成了赔偿协议。
2020年6月以来,乌苏市集中力量打造一站式“调解+”模式,建立起市、乡镇(街道)、村队(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98个。
“我们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并且明确36个行政执法单位职责,推行行政联调模式,让行政调解更加规范。”乌苏市司法局局长郭鑫说,此外,我们还邀请法官、检察官、民警参与到中心的司法调解中来。
同时,该市还建立《乌苏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乌苏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调解中心有序运转。
“我们希望把中心打造成回应群众诉求的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乌苏市信访局党组书记臧梅说,今年以来,各级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化解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09件。
“互联网+”:民意有了直通车
7月13日,乌苏市某村村民周某在网上向水利部门反映:农业用水的水资源紧张。
7月14日,他就收到了回复:乌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调整2021年度地下水资源取用水计划,在优先保证二轮承包土地及退耕还林土地用水的前提下,调整已耕种的集体和国有土地,按灌溉定额341立方米/亩调整计划水量,确保正常灌溉。
“没想到我的留言这么快被政府看到,而且前一天在网上反映的问题,第二天就解决了,感谢政府!”周某再次留言。
今年以来,乌苏市大力推进“互联网+”网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联系服务机制,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将市长信箱、热线投诉、微信公众号及手机客户端投诉平台等纳入乌苏市网上群众业务中心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受理诉求、全程跟踪督办、结果及时反馈,促使“互联网”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首选渠道。
今年以来,乌苏市受理网上群众投诉208件,件件有回复。
“今后,乌苏市还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践行群众路线,丰富新时代群众工作制度、载体,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探索乌苏特色‘枫桥经验’,做到每一个案件案结事了,让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满!”乌苏市副市长叶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