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回族自治州聚焦总目标,制定机制、高位推动、稳步推进平安昌吉创建提档升级,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新局面。日前,昌吉州党委政法委委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褚要现表示,昌吉州政法各单位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化实践,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以更高标准打造平安昌吉。
机制保障 平安创建提档升级
近年来,昌吉州党委始终把平安建设纳入该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压实责任、高位推动,以更高标准打造平安昌吉。2020年,昌吉州成功创建为“自治区优秀平安地州”,7个县市全部创建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市)”,43个乡镇(街道)创建为自治区“优秀平安乡镇街道”。
法治是衡量平安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志,昌吉州着力统筹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将社会治理中积累的工作机制、方法、措施以立法形式确认。2019年,《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紧盯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难题堵点,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模式。今年,昌吉州人大又将《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纳入重点立法项目,目前已完成论证评估、立法考察工作,草案正在起草中。两部条例为今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针对社会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去年,昌吉州党委制定《昌吉州“12345”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根本遵循。“1”即“一个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合署办公);“2”即“两大体系”(矛盾纠纷预防工作体系、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体系);“3”即“三个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4”是“四级治理”(县、乡镇、村社区、网格);“5”指“五步工作法”(纠纷摸排、稳控调查、分析研判、联动调解、以案释法)。在《昌吉州“12345”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指导下,截至目前,昌吉州、县(市)两级党委政法委共排查矛盾纠纷10275件,化解10152件,化解率达98.8%。
协同推进 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多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牢牢把握平安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点带面开展平安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前不久,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员顺利调解13起金融系列案件,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47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37000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也体现了小法庭在诉源治理、矛盾化解、平安建设中的大作用。
2020年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创新“枫桥经验”,指导基层法院7个“枫桥式法庭”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协助乡镇创建“无讼”村、“无讼”社区,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同时,为防止诉源治理走样变形,出现新的“立案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关键环节衔接和对办案主体的全面管理。全面推进诉源治理2年来,昌吉州7个县市“万人成讼率”呈连年下降趋势。
2019年以来,昌吉州中级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率先设立速调快审区,建成“线上线下”3个特色调解室。设立全区首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天山天池、江布拉克等重点景区设立8个旅游巡回法庭,在“访惠聚”工作队驻地、乡镇、街道、部分社区建立91个“法官工作室”,审判工作质效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昌吉州两级法院受理案件3471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6274件,诉前调解7259件,诉前调解成功5759件。
依法监督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昌吉州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为平安昌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首批来自乡镇机关、民营企业、医疗卫生和法律服务行业的14位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拓宽线索渠道,形成保护合力。
从2018年全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至今,昌吉州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1556件。今年以来,昌吉州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71件,公益诉讼工作始终走在全疆前列。
2019年5月1日,阜康市某铸造有限公司工人王某从高炉工作平台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炼铁长、车间主任和安全主管党某等4人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后被提请批准逮捕。同年5月28日,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4人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事故发生后,党某等人积极施救,及时向应急部门报告,后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30万元,取得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党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适用从宽处罚制度,经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昌吉州检察机关为服务“六稳”“六保”作出的努力。
近年来,昌吉州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准确区分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适用法律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严格掌握入刑标准,防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深化改革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拳打击违法犯罪——作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昌吉州公安机关始终关注民生热点,想方设法为民办实事,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张夫妇常为生活小事争吵,一吵架就报警。接到老张的第13次报警后,建国路派出所治调工作室民警积极劝导妥善处理,夫妻俩终于和好了。”6月12日,昌吉市建国路派出所所长钮彬介绍,该所治调工作室成立至今,已先后调处纠纷634起,调处成功率达98.5%。2019年,该所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今年以来,昌吉州公安机关落实“放管服”改革成果,出台18项便民利民措施,就群众关心关注的户籍业务网上办、出入境证件简化办、车驾管业务优化办、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老年人办理业务不便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加以解决。
通过搭建四级反诈预警劝阻联动机制、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和“金钟罩”反诈小程序,多形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等举措,“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格局已初步形成。前不久,昌吉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新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及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今年1至4月,该局共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为群众挽回损失313.66万元。
搭建平台 法律服务人人共享
多年来,昌吉州司法行政系统聚焦人民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助力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张律师,太谢谢您了!要是没有您,我真不知道这个官司怎么打。”近日,拿到判决书的郭某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张星敏说。
常年在昌吉市打工的郭某因感情纠纷被人刺伤,案件于2020年7月14日公诉至法院,郭某向昌吉州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得知郭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后,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张星敏办理案件。
近年来,昌吉州重视织密法律援助网络,纵向构建州、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横向建立了法院、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群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设立州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8个,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86个。同时,昌吉州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通过“定期+预约”“线上+线下”的模式,为特殊群体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2018年至今,昌吉州法律援助系统受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经济困难群众等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近200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80万元。
“把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整合“打包上架”,让居民只进一扇门,就能满足法律需求,像进超市一样便捷。”6月7日,奇台县司法局副局长汤美辉说,该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超市化”。
近年来,奇台县深化“枫桥经验”,统筹软硬件设施,搭建起了以基层党组织为统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平台为依托,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从县委领导到村(社区)两委成员,从“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到平安志愿者、网格员,从专业调解员到社区调解组织,形成了人民调解有温度、司法处置有权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