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切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央改革任务和“五五改革纲要”推进落实情况分析报告》《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分工方案》,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周强强调,要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准确把握改革阶段性要求,推进“五五改革纲要”深入实施。今年是实施“五五改革纲要”第三年,改革推进总体进度良好,改革成效不断显现。当前改革正处于承前启后、深入推进阶段,改革举措提档升级、系统集成、精准落地的要求更加凸显。要认真梳理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果经验,增强持续深化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接续推进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根据改革的阶段性特点,依据形势变化,及时跟进调整,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切实补短板、强弱项,打通堵点、攻克难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始终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加强改革的宣传,充分展现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周强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鼓励担当作为,积极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统一部署,充分发扬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推出具有开创性、引领性、标杆性,符合中央要求、符合人民期待、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创新举措。要以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活动为抓手,推动形成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涌现的制度机制和文化氛围。要落实改革创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地高院的关键枢纽作用,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总结推广,推动基层小创新、微创造不断发挥大作用。
周强强调,要坚持稳妥有序,强化协同配套,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是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我国诉讼制度、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具有重大意义。要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针对改革涉及面广的特点,完善分工方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融会贯通、系统集成。要建立健全综合配套举措,充分发挥改革试点整体效能,做好案件变化的科学测算,合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科学稳妥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