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日,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安局柯克亚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接到一饭店负责人求助,有名顾客的黑色背包被遗落店内,请民警帮助寻找失主。
民警接到求助后,立即调查核实,确认失主为湖北游客吴女士。民警拨通了吴女士的电话,与其沟通后,第一时间将背包中的现金通过存款方式返还于吴女士的银行卡中,并根据吴女士提供的地址,将遗失物品寄往湖北武汉。
据民警介绍,连日来,新藏线游客增多,为更好的服务游客,柯克亚派出所主动靠前,持续加强与周边商户沟通互助,并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服务台,主动向游客提供交通信息、出行服务等便民服务,获得游客和辖区群众的好评。(叶城公安)
(二)
近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参加实践的自治区高院干警苗德旺与调解员张明忠通力协作、积极促成兰某等15人与新疆某集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使10万余元物业费得以收回。
案件调解过程中,苗德旺与张明忠结合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有侧重点的给物业公司、群众做调解工作,帮助群众分析法律知识、法律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利益受损的群众,且能提供一定证据的,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给予利益受损群众一定的减免等补偿,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物业服务品质,从根源上化解纠纷。
调解工作之余,苗德旺还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知识,对“小区电梯坏了、屋顶漏水等如何维修”“借款合同中应如何支付利息”“小区内车辆被盗等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析理,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遇到问题时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新疆高院)
(三)
近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求助称,其车辆深陷泥潭无法行驶,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拿来拖车绳,警民合力将被困车辆拉了出来。(李伟堂)
(四)
“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主动为我们争取国家司法救助,在我最无助和迷茫的时候,给我们送来了温暖。”8月3日上午,在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东白杨沟村委会,被救助人沙某紧紧握住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赵斌的手说道。
被救助人沙某系案件被害人,身体损伤重伤二级,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其母亲患有严重腿疾急需手术,弟弟尚未成年,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案发后,被告人也无力支付大部分赔偿。
该院在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司法救助线索筛查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沙某并上门走访,实地了解其生活状况。经审查,沙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公开听证后,沙某成功申请到64704元的司法救助金。(乌鲁木齐县检察院)
(五)
近期,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公安局民警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辖区80多岁的魏某一直未办理户口。
经了解得知,老人六十年代从陕西来到新疆,在麦盖提县结婚生子,后往返多地打工,至今未办理户口,近日返回麦盖提县希望能尽早解决户口问题。
民警了解情况后并上报,由户籍民警收集老人落户材料。因老人长期不在辖区居住,落户材料取证非常困难,民警多次与陕西公安机关联系,经多方努力,魏某终于拿到了户口本。
看着属于自己的户口本,老人脸上洋溢着笑容,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平安喀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