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1年第5号公告,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地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到各地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五)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咨询电话:0991-295645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地址: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西路111号
咨询电话:0999-8236099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河滩南路486号
咨询电话:0991-2322045、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政府二号楼
咨询电话: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博格达路汇能巷259号(示范区)
咨询电话:0995-8522002
哈密市司法局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新民六路
咨询电话: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地址:新疆昌吉州健康西路113号
咨询电话: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地址:博乐市南城区五台路州直机关综合楼4号楼
咨询电话: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咨询电话:0996-2027260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综合办公区
咨询电话:0997-2283192
喀什地区司法局
地址:新疆喀什市人民东路350号
咨询电话:0998-265246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东路38号
咨询电话:0908-4230810
和田地区司法局
地址:新疆和田市纳瓦格路58号
咨询电话:0903-2021351
塔城地区司法局
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环保局司法局综合大楼
咨询电话: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地址:新疆阿勒泰市南区
咨询电话: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地址:新疆奎屯市阿克苏西路76号
咨询电话:0992-3234433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