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供热纠纷怎么办?找“专管”!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6-09 00:09:08  作者:如歌

时间:6月4日上午

地址:位于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内的天山区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

“太谢谢你们了,这事可算是了结了,前后折腾了好几年。”杨先生向面前的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致谢。

杨先生是天山区某小区住户,前不久,他接到居住地所在的热力公司起诉,要求其交纳2015年至2021年的暖气费和滞纳金。

这事让杨先生已经“窝火”了一段时间了,因为他现居住的房子是2017年买的二手房,并有确切证据。当年,他去交暖气费时被告知2015年起该房就没有缴纳暖气费,要求补齐。

房东失联了,杨先生不愿意承受不属于自己的费用,于是,双方的争议纠纷延续至今。

2021年4月,试运行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天山区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又接到一批推送过来的案件,其中就有杨先生拖欠供热费的案件。

法官正在介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

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阿提坎·阿布都日衣木接手了杨先生所涉的这起案件,她详细了解了纠纷原因,与社区干部几经周折仍未找到前房东下落。于是,阿提坎与热力公司协调,建议杨先生先交付2017年后其居住时间的供热费,同时继续寻找原房东。热力公司接受了调解意见,并同意减免滞纳金。

当天,杨先生得到调解结果后非常满意,向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在万嘉热力公司6楼另一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点法官助理茹克沙尔·迪力夏提正在指导当事人李先生在《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上签字。

李先生涉及的是一起十年未决的案件。

“我并不是刻意躲避不交费,就是觉得热力公司服务不到位,室内温度不达标还要交费,心里不舒服。一直据理力争到现在,就是希望有个公平的结果。”李先生说。

李先生因心怀不满,自2011年至今未交暖气费,其间也曾试图找到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但终未果。

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接案后,于情于理于法地在当事双方之间耐心调解。经过深入调查,供热方确实存在服务不达标的现象,而从法律层面来说,供暖属于一类合同,双方各自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有不满,要举证,用证据说话。

法官正在进行调解

最终,经过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的供暖费减免总额的10%,并减免所有违约金。在6月30日之前,李先生一次缴清10年供暖费共计13000余元。同时,法官建议供热方实施技术整改,确保来年供暖温度达标。

“通过这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意见和不缴费是两码事。之后,我会尽快去办理缴费事宜,希望今年不再受冻。”李先生一面在《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上签字一面说。

根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需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的案件,均交由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管辖,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乌鲁木齐市热力纠纷案件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除了设立在万嘉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天山区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还在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供热公司设立了沙区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在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新市区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在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四供热公司设立了头屯河区热力纠纷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

巡回审判点(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根据收案情况,采取坐班和巡回审理的模式解纷止诉,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供热企业送达司法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记者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供用热力合同纠纷848件,其中民事一审已结案件335件,司法确认案件504件,调解率达97%。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