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案“零距离”,有案办案无案说法
昌吉州中院“诉源治理”新实践之四
“虽然打官司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却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缺乏证据或不能提供证据,就有可能产生有理也会输官司的情况。如果官司输了,就要承担败诉的全部后果。即使官司赢了,还可能因为对方没有执行能力落个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局。我们需要提醒大家,官司有风险,诉讼请慎重!”
在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中心法庭的一个庭审现场,法官冷晓良语重心长地对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说。
“我这么说,并不是法院怕麻烦或不愿意解决问题,而是纠纷的解决途径还有更多更优的选择。”冷晓良说道。
“现在,各村都有调解组织,村委会都设有特邀调解员,在法庭有诉前调解室,这些都是专门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矛盾的组织。经由他们主持并达成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一方反悔,另一方都可以凭协议向法院起诉,同时也可以获得群众道义上的支持。如果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而对方却拒不执行,还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村组也会协助。如果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调解员将材料转至法院将尽快立案并加紧审理。这样不仅方便快捷,省钱省力省时间,还不伤和气,有利于案结事了和今后的友好相处。”冷晓良接着说。
“原来可以这样啊?”
“这样多好啊,何必闹得不可开交,伤了和气不说,自己也没了好心情。”
……
旁听的群众小声议论着。
“法治的最高境界是无争无诉,这也是法律的终极追求。我们希望大家都能以豁达的心态面对各种纠纷,从来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打造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法宝就在你我他的手中!”
大家听得鼓起掌来。
这样的场景还有很多。“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已成为昌吉州两级法院法官的工作规程和习惯。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一个个“疙瘩”迎刃而解。
在呼图壁县大丰镇,商贸城某室的房主郭某因拖欠某集中供热站2015年、2016年的暖气费3196元,双方闹了矛盾。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在调查中了解到,该供热站与当地住户的矛盾集中、涉及人多,有矛盾升级的苗头。于是,他们决定在大丰集市进行巡回调解,通过一个案件的调解过程向周围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为后续处理该类案件打好基础。
调解初期,集中供热站坚持要求郭某立即全额支付暖气费,并要求支付滞纳金,郭某则指出集中供热站供热没有达到相应温度且提前停暖,仅同意支付一半暖气费。双方僵持不下。大丰镇调解工作室法官朱丽萨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向双方释明民事纠纷的举证规则和昌吉州供热条例等相关规定,列举了历年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审判案例,引导双方相互体谅,各退一步,妥善处理纠纷。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解释、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郭某限时给付2015年、2016年度暖气费共计3100元;集中供热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存在类似矛盾的旁听者通过本案现场调解,也认识和学习到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方便群众诉讼、贴近民意,昌吉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巡回审判与法庭“民心审判”模式相结合,不拘泥于固定的巡回审判点,让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就地调解、就地开庭,让群众能在家门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集市法庭”“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巡回办案日”等相继而出,不但充分发挥了裁判结果、调解结果的示范作用,也达到了高效、批量化解纠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