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城镇派出所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来源:洛浦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1-06-03 23:54:11  作者: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首批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视频会议,命名30个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名列其中。

城镇派出所挂牌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近年来,和田地区洛浦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做实做深。 

坚持党建引领队建,打造公安铁军

民警重温入党誓词

城镇派出所以建设公安基层“最强党支部”为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课、民主生活会,铸牢忠诚警魂。

通过公安大讲堂、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学习形式,全面落实从严治警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敬畏底线。同时,把关心关爱民警落到实处,积极组织民警开展篮球、阅读、座谈等活动,丰富警营生活,切实增强党员民警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坚持多元共治,建立矛盾调解新机制

民警调解矛盾纠纷现场

城镇派出所积极搭建调解平台,与洛浦县城区街道办建立“一调一报”工作机制。

辖区共16个社区,成立化解矛盾纠纷、困难诉求小组12个,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稳固基层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公安+N”大联调机制,形成调处合力。建立“每月矛盾纠纷排查例会、矛盾分类、矛盾化解、矛盾回访”四步走的化解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隐患,跟进调解。 

坚持打防并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力

城镇派出所坚持“屯警街面”的思路,在保障派出所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加派警力参与街面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召集小区物管、社区治安联防、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小区、本社区、本单位的自防、联防,最大限度地扩大治安防控力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群众满意度

民警为办事群众讲解业务办理流程

城镇派出所根据“放管服”要求,落实“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深化上门办证等系列便民举措,对“孤寡老弱病残孕”人群“送证上门”,为有紧急、特殊情况的办事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从接处警源头抓起,对警情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接处警回访制度,通过电话、上门、短信等方式对有效警情的报警人、案(事)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收集群众意见,及时整改落实,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