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低投资高回报零风险!血本无归的那种……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5-10 18:19:51  作者:张凯程 连新燕

投资商品真能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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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如此诱人的“投资项目”

你心动了吗?

殊不知已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下面两起案例

教你看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基本案情

案例一:李某计划在乌鲁木齐市开办大型超市及火锅店,吸引大众投资入股,成为超市和火锅店的原始股东,承诺每年给予其本金30%的利息。李某租了店面,但没有实际经营行为,且拒不交待钱款去向,导致1000万元的集资款无法返还。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例二:刘某常年经商,从内地学习期权酒店理念,在新疆进行宣传。从伊犁和博乐收购两家酒店,付了定金,刘某让酒店按照房间拆分产权,让群众出钱购买酒店某一房间的产权,再出租给他的公司。刘某承诺,投资者四年可以返本,同时享有酒店经营的分红。后经查询刘某公司财务账目发现,3000万元的集资款项中,85%以上用于公司宣传。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包含多种犯罪行为,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等,因为这些犯罪行为有相似的特征,所以将这一类型的犯罪行为统称为非法集资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对于集资诈骗罪根据犯罪数额,最高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司的业务人员是否都应当被追诉?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如何辨别某公司宣传投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首先,需要有基本的认识,就是公司有营业执照不代表就可以吸收大众存款。根据我国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只有经过金融部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审核批准颁发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才可以从事部分存款业务,一般只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才有这样的金融资质,其他类型的公司不可能取得这个资质。如果有公司向你宣传投资,可以要求其出示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

市面上有许多投资咨询服务公司,这些公司只能提供理财信息服务,并不能直接接受公众存款,还有一些超市商场,让顾客在会员卡内进行储蓄并承诺定期返还本金并给予高额回报,这也是变相的在吸收存款,严格来说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观察该公司的经营方式,如果要求你用现金投资、投资的钱款不转入公司账户而是转入某个人的银行卡,你基本可以推定该公司存在问题,因为他有意在回避银行记录。

编后:

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往来频繁,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务必回归理性,“一夜暴富”“不劳而获”都是无稽之谈。总之,小编认为,天上是绝对不会掉馅饼,掉的只怕是陷阱。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