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法治好声音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4-13 12:33:07  作者:张蕾 许旺

2020年3月3日,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海瑞值守乌鲁木齐市融媒晚报法律热线,为市民答疑解惑。当日,海瑞对记者说:“两个小时的值守,先后接听10名听众的电话,解答了‘拖欠劳务工资’‘购房不按合同约定交付地下室’‘欠款不还’等12个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新疆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关于“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的部署要求,面对新媒体时代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舆论环境和信息传播以及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各地各部门(单位)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普法模式的新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享受“指尖上的便民普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017年11月8日,原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参加“法律与你同行”(维吾尔语)直播节目。

法律热线 耳边普法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与乌鲁木齐融媒晚报社合作,开设值守法律热线,为市民答疑解惑。

“七五”普法以来,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使普法在润物细无声中影响带动群众,逐渐形成信仰、尊崇法律的良好氛围。该局在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法治首府”“法眼看天下”等栏目,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单向输出转为双向互动,五年来,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共开展法治宣传3380余次。

新疆新河律师事务所王志远、马志福等律师,每周通过新疆广播电视台“新疆先锋961”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为法律援助公益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加入“自治区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0年2月11日,和田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新疆专才律师事务所主任米日班·卡地日借助和田人民广播电台“有请律师”普法栏目,就大家关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的焦点问题,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据统计,近年来,新疆司法厅、新疆广播电视台和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连续8年联办播出440期“法律与你同行”(维吾尔语)广播直播节目。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各语种《今日聚焦》《法治进行时》《说法》等推出“用法治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等特别节目,制作“故意隐瞒就是犯罪”“拒绝野味 保护野生动物”等公益广告,新疆各级播出机构高频次播出。新疆新闻在线网、丝路视听网在网站显著位置开设“法治新疆”专栏,刊发《战“疫”时期 你必须知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量一量我们和野生动物的安全距离》《严惩涉疫诈骗 形成有力震慑》等稿件。此外,新疆还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在全媒体平台24小时不间断发布及时、立体、全面的疫情信息共计2万余条,总阅读量超1亿,总点赞量超300万,覆盖全疆近50万用户。

2020年11月3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协同博州律协通过“997说法时间”法治栏目,以案说法,向广大听众宣讲民法典。

媒体融合 “指尖”普法

“雇保姆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你确定全部都懂么?”近年来,阿勒泰市司法局通过该局微信公众号“法治阿勒泰”的《普法一刻》《微提醒》《热点》等栏目,刊发典型案例,让群众动一动手指就能学法。

“七五”普法以来,新疆各部门(单位)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微视频等平台,将各类法律常识、典型案例、法律咨询等推送至群众手机,开启“指尖”普法新模式。

从2015年5月开始,新疆利用“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秉持“一月一法一赛”原则,每月拟定10道竞赛试题,微友可在竞赛答题、开心抽奖、动态排名等互动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

2020年7月10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线上举办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颁奖仪式。据悉,“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作品征集活动是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立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新疆网络空间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活动历时3个月,共收到各类普法作品1700余部。其中,吐鲁番市特殊教育学校制作的《网络安全小剧场》,通过手语表达法律知识;和田地区皮山县公安局制作的《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沙画宣传片》,以沙画的形式宣传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

2019年1月14日,阿勒泰地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法律法规培训。

报网合一 精准普法

“七五”普法以来,新疆日报在报、刊、网、端等载体设“民主法治”专版,策划“我与法同行”“以案说法”“法治聚焦”“民主在线”栏目,并在一版显著位置刊发《依法治疆的基层实践》等相关稿件;新媒体在首页头条、要闻区等长期开设《治国理政》《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栏目,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多年来,新疆日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等,推出“尊宪守宪用宪护宪 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清网在行动”“宪法进网络”“网信普法进网站”等专题,在集团所属“两微一端”及时转载《人民日报》《新疆日报》《新疆法制报》相关稿件,及时发布法治新闻、图片、视频、音频以及H5等产品,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自2020年开始,新疆日报认真落实“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要求,积极发挥新闻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大力推送宪法法律宣传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发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第三批典型案例》《乌鲁木齐查获一起路边兜售假冒3M口罩案例》《伊犁一家医药公司哄抬物价被罚百万吊销执照》等,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0年11月,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客该市广播电视台,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活动。

五年来,新疆日报结合每年宪法法律宣传月,以及“3·15”“4·15”“5·12”“6·26”“11·9”“12·2”“12·4”等宣传日,适时推出自采稿件,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屏等,宣传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新疆法制报》《法治人生》杂志等行业媒体,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常态化开设“法律服务”“法案·专题”“拉理说法”“以案说法”“派出所的故事”等专版专栏,用广大读者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