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雁:勇往直前的“检察尖兵”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3-23 19:23:09  作者:刘成珍

张鹏雁是一名检察业务尖兵。2014年,在全国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他以全疆第一名的成绩代表新疆参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人”,并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才库。

工作中的张鹏雁

“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要有忠诚履职的‘韧劲’、忘我工作的‘拼劲’、打击犯罪的‘狠劲’,才能不辱使命、奋勇前行。”说出这番话的人名叫张鹏雁,现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在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大家对“张鹏雁”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新疆的公益诉讼工作起步较晚,作为一名民行部门的检察官,张鹏雁不断学习、探索,他牵头承办的全疆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开创了新疆公益诉讼的先河。

2017年,张鹏雁牵头承办全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审理此案后,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70万余元。此案在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为我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指引。

为提高伊犁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张鹏雁和同事汇编了《伊犁州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并以“以案代训”的方式,教基层办案人员发现线索、固定证据、检索法律法规等。

张鹏雁还牵头起草《伊犁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经伊犁州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起草《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伊犁州直16家单位共同会签,为伊犁州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伊犁州公益诉讼案件量名列全疆首位。2018年6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工作座谈会上,伊犁州检察院做交流发言,发言稿作为经验材料在全国检察系统转发。

近年来,张鹏雁办结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百件,带着对法律的敬畏、对事实的坚守,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