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法院内外“兼修”打造“诉源治理”新格局
来源:哈密法苑   发布时间: 2021-03-21 23:06:23  作者:

“听了法官的讲解,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和村委会进行沟通,心平气和的协商续签租赁合同的事。”听完帕尔哈德江法官讲解后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强固村养猪户们说道。

原来,强固村村委会集体所有30余座养殖大棚,已连续几年租给村里的养殖户,租赁费是每年2000元。今年,村委会为了提高羊圈的质量,排除风险隐患,完善附属设施,通知各养殖户要提高租赁费。目前合同已到期,30多家养殖户既未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也没有腾出羊圈。伊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帕尔哈德江得知这一情况后,召集20余名养殖户,对《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侵权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最终,养殖户纷纷表示同意与村委会进一步协商续签租赁合同事宜,潜在的20余个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进入诉讼阶段之前得以化解。将矛盾消灭于萌芽,将纠纷化解于无形,这正是伊州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有矛盾找法院”成为社会普遍认知,伊州区人民法院由“最后一道防线”向前推移,立足诉讼源头,对内完善机制,对外加强联动,构建“诉源治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产生。

完善工作机制 向内激发潜力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伊州区人民法建立覆盖伊州区的“法官进网格”机制,61名网格法官深入基层、融入网格,以“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参与社会治理、强化诉源治理。网格法官每周到所在辖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解决百姓实际问题,同时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参与度,促进简单纠纷案件的诉前化解提高诉前解纷能力,实现“进网入格”全覆盖、“司法服务”精细化、“审判质效”高效化、“法官进格”常态化。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2020年,伊州区人民法院设立三个“枫桥式法庭”,坚守以民为本的初心,坚持用“情、理、法”来办小案、解小忧,密切关注辖区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损害安定有序社会环境、影响人民群众小康生活的各类问题。2020年,三个“枫桥式法庭”结案率为100%,申请执行率均低于15%,调节率近90%,真正做到了把矛盾调解在法庭、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做到小案不出乡(镇)、大案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2020年,伊州区人民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提高巡回审判频率,深入田间地头,切实走近群众身旁,通过就地开庭的方式,使更多村民更直观地了解法规法律,引导其对裁判结果形成合理预期,为自行和解、诉前成功调解奠定基础。同时,定期开展巡回普法,将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与群众生活切实相关的案件安排巡回庭审,真正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

加强司法联动 向外凝聚合力

伊州区人民法院与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险公司等行业部门建立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类型多样的专业调解工作室,引入各种专业、行业性质调解人员,鼓励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通过“预防为先、调解在前”工作机制,配合法官团队,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各行业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达5757件,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的共赢局面。

深入推进“法庭+司法所”的联动模式。人民法庭要站在法律公正的立场上处理纠纷,而基层司法所的调解工作注重讲情,为此,伊州区人民法院摸索出一条“法庭+司法所”联动的工作模式,通过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安排法官为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各类调解常用法律知识,提高调解员依法规范调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这种工作方式使司法所的调解率明显上升,法庭的上诉率减少,更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冲突。

下一步,伊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矛盾,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局面。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