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前往甘家湖牧场拜年的途中发现路边有一只受伤的“黄羊”,需要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该“黄羊”是甘家湖牧场居民姚某在路边发现的,发现时腿部受伤,不能行走。经民警现场确认,该黄羊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右前腿有明显伤痕。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对鹅喉羚的伤势进行检查和治疗,并投放饲草料进行精心喂养,目前鹅喉羚精神状态已基本恢复,待鹅喉羚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乌苏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查巡护,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为野生动物的繁衍栖息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