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同意,昌吉州党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设立昌吉州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
昌吉州社区矫正委员会由昌吉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肖健任主任,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副秘书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涵盖了州党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编办、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昌吉监狱、州人社局、州总工会、州团委、州妇联等相关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昌吉州司法局,主任由州司法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昌吉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社区矫正委员会着力构建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昌吉州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发展,确保新时代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下一步,昌吉州社区矫正委员会将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各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指导成立县(市)一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切实保障《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推进昌吉州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