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2年多督促收回国有资产410亿余元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0-12-18 22:11:08  作者: 周斌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

2年多督促收回国有资产410亿余元

新疆平安网讯 12月1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万余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25亿余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5亿余元。

国有财产、国有土地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这两个领域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越来越完善,相关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实践中,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被侵害的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加强对这两个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侵害公益问题的监督,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说,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核心,以公益保护为目标,不断加大这两个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努力当好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的守护人。

在国有财产保护方面,检察机关监督的具体违法情形包括:低价、变相转让、租赁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国有经济资源;违法违规少征、免征税款、行政收费、罚没款以及擅自决定税收优惠;违反规定发放各类奖金补贴;违法乱发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捐赠等。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检察机关监督的具体情形包括:违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怠于履行土地出让金征收义务;怠于处理闲置土地违法行为;怠于处理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违法行为;违法审批等。

胡卫列说,检察机关主要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将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对于行政机关不按照检察建议依法履职的行为,则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倒逼行政机关履职。

最高检今天还发布了9起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拓宽相关领域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提供指引。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