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于12月19日、20日和2021年1月10日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可以退还考试报名费。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法治新疆网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592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 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8522022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 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