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一大早,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人民法院法官买买提·哈斯木就来到法院。当日,他要去距县城110公里的喀尔曲尕乡调解3起经济纠纷。出发前,买买提把一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塞进包里。
今年年初,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之后,买买提经常往基层跑,每一次服务基层,都是他了解社情民意的机会。
如今,包括买买提在内的全州608名法院干警活跃在最基层,或调解矛盾纠纷,或开展法治宣讲,或提供法律帮助,零距离服务百姓,形成诉源治理的“巴州模式”。
“量村定制”司法服务
巴州地域辽阔,群众居住分散,到法院打官司并非易事。
近年来,巴州两级法院通过驻村、日常走访等方式送法下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但覆盖面仍有限。
把审判力量延伸到一线。今年,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方案,推动巴州党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巴州两级法院以608个村(社区)全覆盖为目标,按照“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的配置,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以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站。对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一律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进行诉前调解,推动当地诉源治理、联调共治。
各级法院根据所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司法服务,让工作室发挥最大效能。
近几年,轮台县轮台镇拉帕村村民土地流转,众多村民转移就业,因雇佣关系引发的经济纠纷、婚姻纠纷尤为突出。拉帕村法官工作室负责人李新立紧盯“要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为村民解答法律疑问,并联合村级司法力量联调联治。今年以来,李新立共化解矛盾纠纷37起,化解率100%,满意率100%。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众多,今年9月,库尔勒市法院法官杨钧文正式入驻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官工作站。入驻当天,杨钧文就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先后深入开发区各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解答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惑,对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
法院干警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指导,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法官的专业、耐心和高效工作让基层群众心里更踏实,也让法官与群众走得更近。
脚沾泥土服务群众
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完成案件立案、咨询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件件纠纷在家门口或田间地头就能得到及时化解。
买买提在前期日常矛盾纠纷摸排中发现,古某在买某的棉田拾花后,没有拿到劳务费;肉某收了阿某的安装电表费用1000元,但至今没有给阿某安装电表;艾某欠了托某900元,至今未还等经济纠纷,他与当事人双方约定,11月19日前来调解。
买买提逐一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官工作站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买某支付了劳务费;肉某答应当天给阿某家安装电表;艾某同意11月30日前向托某支付欠款。
算上当天调解的3起纠纷,11月15日至19日,买买提在喀尔曲尕乡一共调解了43起矛盾纠纷。
“一村一法官”机制激发了法官的内生动力。
驻点法官在村(社区)第一书记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与当地党员干部一起,协助村(社区)综治中心、群众工作站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法官有案办案、无案送法、带案调解,每月至少驻点一次开展入户释法、调解指导、化解纠纷、法治宣传等。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还试行法官工作站“每周一日”工作机制,确定每周四为法官工作站的工作日。
6月初,博湖县才坎诺尔乡莫盖图村村民马永成第一次旁听案件调解过程,感觉“很新鲜,挺有用”。
近几年,莫盖图村村民左某与李某因5000多元土地承包费闹起矛盾,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今年6月,左某将李某诉至博湖县人民法院。
立案登记后,案件被分流至莫盖图村驻点法官王建刚处。王建刚找到村第一书记、土管所干部一起到地头与村民拉家常,了解当地村民在土地承包过程中的交易习惯,经调查研究后,发现类似矛盾纠纷在村里十分常见。如果一判了之,不但不能实现案结事了,还有可能造成矛盾升级。王建刚将左某和李某约到法官工作站,法官、村干部、专业人员等齐上阵,法官讲法律、村干部讲道理、专业人员讲政策,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调解过程中还邀请当地种植大户和村民代表参与旁听。王建刚趁热打铁,在周一升国旗时,向村民们讲授了几类常见纠纷的解决办法,引导群众学法、用法。
诉源治理再加砝码
“‘一村一法官’机制不仅是服务基层治理的一种手段,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同样大有帮助。”巴州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坎·巴太说,法官指导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组织处理纠纷,化解不了的再导入司法程序,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今年以来,巴州两级法院新收案件同期减少2300件,减幅9.3%,实现诉讼案件和总量“双下降”。
在巴州,每个村(社区)法官工作站都有责任法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一村一法官”机制推动下,各个基层法院的“巡回法庭”进村、普法宣传进社区成为常态,一张张“熟面孔”让群众心里更踏实了。
为建强基层调解力量,巴州各级法院还尝试对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代培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水平、拓宽调解工作思路、提高调解实用技能。
7月中旬,且末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就在当事人家中进行。且末县英吾斯塘乡人民调解员艾力·吾斯曼通过旁听案件调解过程,上了一堂“操作实务课”。
今年年初至今,巴州两级法院先后16次对各乡镇场(街道)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受培训人民调解员达1100人次,有效提高了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矛盾纠纷不从源头解决,到头来很可能还是会进入法院。”在坎·巴太看来,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化解是一个系统工程,法院的每名干警都要融入其中。
自今年“一村一法官”实施以来,巴州两级法院依托村(社区)法官工作站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起,其中诉前调解1187件,司法确认765件,诉前化解率达90%以上;315个村(社区)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下降,127个村(社区)实现“零诉讼”。